电子天平采购询价议标函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拟采购电子天平1台。现向国内生产商/经销商招标,欢迎拥有先进技术的诚信企业参与投标。
一、采购设备技术要求
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接收
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于2018年10月15日前寄送至南京光华东街5号江苏省质检院质量技术部蔡部长收,联系电话025-84470327。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两份,密封袋口加盖投标方公章,并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注:询价函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仪器名称。
本次采购评标组于2018年10月18日前评标。
三、评标细则
1、投标供应商资质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有效)
2、技术指标:需按附件技术要求进行描述。
3、服务及售后承诺:至少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及交货期,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4、价格
5、业绩:所投产品近2年来服务经历,并提供三单所投仪器2017年或2018年销售发票复印件,销售价格要可见。
6、评分标准
6.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品报价、质量和性能、交货期、企业信誉、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分。
6.2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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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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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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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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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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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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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投标价)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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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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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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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设备技术指标响应程度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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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对附件中技术要求逐条响应,一条负偏离扣5分,三条以上负偏离视为废标。*项目不能产生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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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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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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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售后承诺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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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响应时间及交货期
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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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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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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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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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选型、性价比、合理性、匹配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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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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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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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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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近2年来服务经历(提供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销售发票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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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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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我院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4中标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与我院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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