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检院部分信息服务
外包询价议标函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拟将院内部分信息服务外包,现面向国内服务商招标,欢迎业内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要求
1、总体要求:配合我院开展日常信息化服务工作。
2、服务内容:全院综合布线维保;机房定期巡检(含异地);软件与网络环境优化;服务器网络设备除尘;重要时刻专人值守;实时故障处理等。
3、采购单价:不超过19.8万元/年。
4、采购年限:两年。
5、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王祥,电话:025-84470336。
二、投标文件接收
请参与的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于2021年4月25日10:00前送至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1-415室(不接受邮寄),10:00以后不接受投标文件。联系人:王祥,电话:025-84470336。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两份,密封袋口加盖投标方公章,并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
本次采购成立专门的评标组于2021年4月25日10:30评标。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以上(含1个)类似信息化外包服务案例(自2018年至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案例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评标细则
1、供应商的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有效)、公司规模情况证明材料、技术人员能力证明文件。
2、提供服务方案及计划、提供的专业技术工具。
3、业绩:所投服务近3年来服务经历。
4、评分标准
4.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报价、服务质量、企业信誉、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分。
4.2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3我院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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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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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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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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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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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质评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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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5分。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出具的2018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为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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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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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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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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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计划、方案等进行评分。优得16~20分;良得11~15分;差得0~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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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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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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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技术能力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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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供应商承诺派驻的驻场人员的学历、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16~20分;良得11~15分;;差得0~10分。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近三月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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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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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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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能力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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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供应商技术团队的服务能力进行评分。优得16~20分;良得11~15分;差得0~10分。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近三月社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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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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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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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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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投标价)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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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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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要求:
1、全院综合布线维保
1.1保障全院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的正常使用,进行故障排查处置,根据我院需求,调整、迁移现有线路。
1.2提供线路定期巡检,需另行拉放线的,提供实现方案,经我院认可后实施。
2、机房定期巡检(含异地)
2.1每月提供一次对院本部机房和设备间设备及网络的全面巡检服务,提供巡检报告。
2.2每季度提供一次对滨江、宜兴机房的设备及网络的全面巡检服务,提供巡检报告。
2.3机房和设备间内设备出现报警时的技术支持,包括处置建议,故障排除等。
3、软件与网络环境优化
3.1派遣专业的集成工程师,提供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集成、调优等服务。
3.2服务期内,如我院有新购设备,更新软件、系统重新部署等情况,派遣专业工程师,与相关方一起,共同保障我院信息系统平稳、正常运行。
4、服务器网络设备除尘
服务期内,对我院各机房和设备间内设备提供至少一次的专业除尘服务,并提交除尘服务报告。
5、重要时刻专人值守
遇我院有重大会议、检查、活动的,以及重大故障或其他需要加班值守的情况,驻场工程师一同加班,必要时派遣额外支援人员一同加班。
6、实时故障处理
6.1驻场工程师日常协助处理我院计算机、打印机的各类故障,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重装系统、打印机连接、驱动安装、简单故障排除等
6.2定期集中处理滨江、宜兴等异地办公场所的故障,原则上每季度分别集中处理一次,每次一工作日。全年累计处理异地办公场所故障不超过十次,十二工作日。
7、其他服务
7.1对我院的网络拓扑架构进行梳理和动态更新,并将相关资料实时提交与我院。
7.2我院临时分派的其他工作。
六、特殊要求
1、供应商应派驻35周岁以下的男性驻场人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大类)。
2、供应商应保证驻场人员服务的连续性,未经我院许可,不得单方面更换驻场服务人员。
3、我院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服务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散播,电子文档的应从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一年服务期满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期满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30%。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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