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监控公安联网系统项目
采购询价议标函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拟采购建设监控公安联网系统一套,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拥有先进技术的诚信企业参与投标。
一、采购要求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工作日。
2、现场踏勘:投标单位按需自行踏勘,联系人:王工,电话:025-84470336。
3、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接收
请参与的供应商于2020年8月24日前寄送投标文件至南京光华东街5号质量技术部王工收,联系电话025-84470336。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两份,密封袋口加盖投标方公章,并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
本次采购成立的评标组于2020年8月27日前评标。
三、评标细则
1、投标供应商资质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有效)。
2、技术指标相应:需按附件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描述。
3、服务及售后承诺:至少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及交货期,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4、价格
5、业绩:所投产品近3年来服务经历(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6、评分标准
6.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品报价、质量和性能、交货期、企业信誉、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分。
6.2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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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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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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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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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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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质评审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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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的符合性
投标供应商相关文件及有必要文件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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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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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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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设备技术方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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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满足附件要求的技术方案。全部满足得30分,不满足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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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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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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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售后承诺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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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响应时间及交货期
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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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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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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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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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投标价)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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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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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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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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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近3年来服务经历(提供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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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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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我院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4中标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与我院签约。
四、付款方式
建设完毕,甲方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后支付100%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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