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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2021-2024年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库招标项目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库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就2021-2024年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2021-2024年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库招标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服务概况:2021-2024年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二)用途:科研支撑

(三)简要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采购预算(一年):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内(20210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202105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最近年度通过年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具有为检验检测系统等同类型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经验,并提供近 2 年内为上述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代理合同、代理委托书(盖章扫描件)不少于 5 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二)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

五、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含报价单)一正一副两份,密封袋口加盖投标方公章,并写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

请参与的供应商于202111月11前寄送至南京光华东街5号质量技术部李工收,联系电话025-84470231

本次采购成立专门的评标组于202111月17日前评标。

 

 

 

 

 


附件:
项目需求(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