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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信息时间:2022/1/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充分展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安全监管和执法办案领域的新形象、新面貌,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市场监管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根据《关于表彰“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国市监质监发﹝202185号),市场监管总局授予98个单位“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称号、196名同志“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称号。省质检院食品检测中心主任朱晓军同志成为江苏省“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唯一的技术机构人员获奖代表。

省质检院广大干部职工将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强化责任意识,勇当忠诚卫士,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建院四十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