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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狠抓进口食品安全:严格监管 加强合作



【信息时间:2015/4/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经过多年努力,质检总局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际共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各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经过多年努力,质检总局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际共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各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进口前严格准入。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一是对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其产品准许进口。2014年,共对64个国家的36种食品进行了管理体系评估。二是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准予注册。截至2014年,共对肉类产品、乳制品、水产品、燕窝等产品的14465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注册。三是对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主体责任。截至2014年,共备案境外出口商76782家,境内进口商19108家。此外,还对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回顾性检查,对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等。
 
    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一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口岸检验检疫,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准予进口;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采取整改、退运或销毁等措施。2014年,共对3503批次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运或销毁措施。二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监控,每年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2014年,对44种进口食品中161种有毒有害物质开展了风险监控。三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预警,对口岸检验检疫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警示通报,采取控制措施。2014年,共发布81个进口食品风险警示通报。
 
    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一是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的进口与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及时召回。二是实施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2014年,共有31家境内外企业被列入进口食品企业不良记录名单。三是实施进口商约谈制度,敦促进口商履行好进口食品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保障全球食品安全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角戏”,只有加强各国(地区)之间的合作,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才能共同解决好这个问题。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目前,我国是CAC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两个委员会的主席国,在WTOCACOIEIPPC等国际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质检总局将继续推动食品安全多边合作,共同遵守好国际规则。
 
    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截至2014年,质检总局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共签署了189个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加强双边合作,共同履行好合作协议,各负其责,保障全球食品安全。
 
    加强政企之间的合作。2014年,质检总局成功地举办了APEC食品安全政企高层对话。今后,将继续推动政企合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做好食品企业的服务者,让更多优质安全的食品走出去、输进来,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