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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六省一市质监局建立特设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和监管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信息时间:2010/4/2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携手共保平安世博
华东六省一市质监局建立特设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和监管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日前,华东地区六省一市质监局就保障上海世博会特种设备安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和监管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据了解,华东地区气瓶、罐车、流动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数量大、流动面广。其使用单位遍及整个华东地区。要实现“平安世博”的总体目标,保障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上海市与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质监局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联手合作,强化监管,实现非产权、超期气瓶不投入充装;运行的移动罐车安全可靠、不超装;运行的流动式起重机必须经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省一市质监局将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移动罐车充装和使用单位以及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重点单位是指华东地区涉及到与上海有业务关联的单位,重点区域的气瓶充装单位包括上海周边地区的气瓶充装单位及国道、高速公路附近的液氧气瓶充装单位。

    根据达成的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动机制和监管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的要求,上海市质监局在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负责向相关各省质监局提供为沪供气的移动罐车使用、充装单位相关信息。相关各省质监局应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管,采取备案制度,并对重点单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检查不通知、不定期,重点检查有无超期瓶、非产权瓶充装现象,发现违规,严格执法。对移动罐车充装、使用单位,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有未按罐车核载量要求过量充装的现象,是否核实罐车的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充装软管是否半年检验一次,是否按国家规定填写装卸记录等。对流动式起重机产权单位,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检验和注册登记的起重机,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是否完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各相关省市质监局还要切实推进落实重点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加强日检、周检和月检。

    据悉,华东六省一市质监局将组织一次对气瓶充装单位的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对违规单位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