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3年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编制
填报说明
1. 请依据2014年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国认实﹝2014﹞61号)有关要求填报。
2. 一个法人单位有多个国家质检中心的,每个国家质检中心需单独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由两家单位共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由牵头单位汇总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一、基本情况
1.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号: 181000110294
所在法人单位认可证书号(适用时): CNAS L1000
2. 所在法人单位名称: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5号 邮编: 210007
3. 负责人情况
主任
姓名 高巍 联系方式(手机)18061777328
副主任
姓名: 钱凯 电话(座机): 025-8447310 手机:18061777307
姓名: / 电话(座机): / 手机: /
姓名: / 电话(座机): / 手机: /
质量负责人
姓名:孙姗姗 电话(座机):025-8440311 手机:13912996538
传真:025-84470310电子邮箱:guojiahzp@163.com
4. 你中心现有员工 21 人,其中管理人员 5 人,检验检测人员 15 人,辅助人员(适用时) 1 人;固定资产2872万元;主要仪器设备 220台套(其中进口仪器设备 40 台套);实验室面积1600平方米。
5. 2023年工作基本情况(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同):
(1)承担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0 批次;
(2)除国抽外,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任务 888 批次;
(3)承担3C检验检测任务 0 批次;
(4)承担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检验检测任务 0 批次;
(5)承担仲裁、司法鉴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0 批次;
(6)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任务 7 批次,其中,由本中心组织的有 0 批次;另外,本中心还自发组织 2 批次的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
(7)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 0 个,其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修订 0 个;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 0 个,其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修订 0 个。
6. 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情况
(1)2023年新增工作人员 1 人,新增仪器设备 12 台套,新增仪器设备投入 350 万元,实验室面积扩大 0 平方米;
(2)2023年完成科研项目 2 项,科研经费投入 50 万元,科研投入占业务收入的 4.1 %;
(3)2023年承担委托检验检测 4909批次,较2022年增长 0.27 %,2023年度委托检验检测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 61.3 %,收入较2022年增长 -0.6 %;
(4)2023年获得外部资金投入共计 0 万元,其中属于国家财政投入的有 0 万元。
二、2023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
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发布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对牙膏的生产、备案、标签标识、功效宣称等作出明确规定。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促进了牙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助推化妆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更严格的法规将加大产品研发的难度,从而延长新品研发周期,将促使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2023年国家化妆品中心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服务自主品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新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及时提供新品配方研发和市场拓展所需的技术支撑,全年提供化妆品新品开发相关的检验检测报告约690份、安全评估报告200余份、技术咨询220余次。
三、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另附页)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披露的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简称“报告期内”)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及绩效。
报告包括前言、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报告编制依据:国认实[2014]61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重声明,本报告内的所有资料及数据都具有真实性。但由于时间有限,报告中难免有错漏的地方,欢迎上级主管部门及客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前言
依据国市监检测发〔2021〕16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2022年“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更名为“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我中心于1991年由原国家标准局批准筹建,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专业从事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国家级第三方公正权威机构。法人主体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完全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及其主管单位的市场监督部门。中心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1995年通过三合一国家实验室认可,是国内按此要求通过最早的检测机构之一,2012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评定获国产化妆品备案检验资质,2019年底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与备案检验检测机构之一,2022年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认可资质(注册编号:CNAS PT0107)。
中心始终坚持“管理规范、结果准确、行为公正、服务高效”的质量方针,致力于实现“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创建客户信赖、公众信任的技术机构”的质量目标。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中心严格遵照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认证认可机构组织的评审,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准确的开展检验工作,持续改进中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中心配备了正确进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按照政府或市场监督部门下达的任务书,或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测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认可的检测方法进行,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的报告每一项检测数据,认真对待来自各方包括政府或市场监督部门、委托人、发证机构、生产企业等对中心检测工作所表达的申、投诉,并及时给予回复。同时中心积极主动与客户沟通,向客户征求反馈意见,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在法律法规等允许范围内满足客户要求并争取超越客户期望。
中心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在工作中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规定员工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和诚信度活动,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类似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生产、使用等任何活动,不得在检测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兼职,相关行政领导不得对检测工作进行不恰当的干预。中心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在岗员工熟悉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培养良好的职业行为,采取抽检分离的运行模式和员工自愿签署年度个人廉政报告的方式,坚决防止商业贿赂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维护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非歧视性、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员工在检测过程中,一旦确认不合格样品或检测数据,必须执行“24小时上报制”,第一时间汇报相关监管部门。
此外中心对委托方的产品资料和数据,以及检测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权益。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开展产品抽检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安全监管
2023年中心全体积极行动,承担了市级市场局流通领域日化相关产品共计888批次监抽任务。积极投标争取到江苏省内各市市场局等多个行政部门化妆品监抽任务,针对今年重点监管的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中心为各市场局安排不同的工作方案,满足差异化需求,为化妆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3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专项调查——消毒液(84消毒液、75%乙醇 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剂)。共抽检54批次消毒液产品,根据产品分类及对应标准中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合格产品52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pH值和有效成分含量,且均为免手洗类消毒液。目前我国消毒液行业的中小企业居多,部分小型企业由于质量意识淡薄,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进行不规范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疏漏。
2、组织科普宣称活动,服务社会和消费者
2023年承担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的宠物清洗剂比较试验,购买的40批次产品中,包括宣称具有抑菌效果的宠物用清洁护理剂30批次,普通型宠物用清洁护理剂有10批次。其中,15批次产品发现问题。问题项目主要涉及pH、总有效物含量、菌落总数、抑菌试验项目和标签标识。pH项目:pH值是衡量产品酸碱性的指标。为保护皮肤,因根据皮肤特性,选择适宜的产品。如果无法进行中和,反而会洗去保护皮肤表面的油脂,形成干燥,产生皮肤瘙痒、过敏等问题,降低皮肤的免疫力,引发皮肤病;微生物(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项目:微生物超标,不但起不到清洁作用,还会造成二次污染。宠物清洁用品虽不属于化妆品,但饲养者经常抱宠物,与人体接触密切,产品的安全性不仅关系到宠物自身,还关系到人的自身安全;总有效物含量:总有效物是指洗涤剂产品的表面活性物含量,是产品重要成份之一。总有效物含量越高,去污力越强;抑菌试验项目:宠物易滋生细菌、真菌和寄生虫。选择具有抑菌性能的宠物用清洁护理剂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2023年9月受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各类纹身贴、美甲贴产品质量及安全隐患进行调研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
3、拓展检验检测能力,全力以赴服务客户
根据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新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服务,分别从检测时效、检验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方面做了相应改进,为新老企业客户提供急需的技术咨询,努力以技术服务带动检验业务,德国汉高、无锡戴可思、苏州协和等企业年委托业务量已达50万元以上。
随着牙膏监管政策的出台,中心重点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助片仔癀、绿叶的牙膏类生产企业建立良好沟通渠道。
4、加强科研工作,提升国家化妆品中心影响力
中心先后完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科技项目《湿巾产品调查及安全性评价》(项目编号 KJ168327)和《日化用品中风险物质筛查及安全评价》(项目编号KJ175908)结题工作,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综合报告(2份):湿巾质量状况调查及安全评价、日化产品(染发剂、洗涤剂)质量状况调查及安全评价;标准草案(3份):湿巾中禁限用防腐剂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染发剂中4种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洗涤剂中5种荧光增白剂检测方法;发表学术论文4篇。
中心申报成功了2023年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化妆品控油和抗紫外功效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针对化妆品“修护”、“滋养”或者“舒缓”等功效宣称建立相应的评价方法,为产品功效宣称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5、服务高质量发展,从检验检测向标准化高地进军
随着国家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要求的提高,目前相关功效评价的方法缺失给企业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和消费者权益的自我保护都带来了极大的困扰。2023年中心发布三项团体标准:T/SHFCA 001-2023《化妆品控油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T/SHFCA 002-2023《化妆品祛痘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和T/SHFCA 003-2023《化妆品修护功效宣称评价测试方法》已发布实施。团标的发布和应用,及时解决了企业在产品备案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化妆品中心在行业中的影响力。
另外,中心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共同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550-2023《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规程》于2023年10月22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发布明确了能力验证的工作职责、流程及要求,包括能验证计划项目确认、方案、物品制备、检测要求、数据报送、结果统计、能力评定、结果发布及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通过遵循这些规程,让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可以更加科学、规范地进行,确保验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次标准的批准发布进一步强化了能力验证的行政监管属性,加强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省内检验检测行业能力持续提升。
四、结语
2023年中心坚持"科学发展、稳中求进、创新提质"的工作基调,立足于日化行业,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厚植发展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国家中心的技术优势,开展专业领域进行前瞻性科研攻关,创建高水平和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为推动日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报告反馈联系方式:联系人:钱凯,联系方式:025-8447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