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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打造有机产业集群 —— 国家有机食品质检中心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信息时间:2011/7/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7月8日,国家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我院与宝应质监局签署合作协议书,共建国家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质监局副局长邱少敏,科技计划处处长卢保国,财务处处长王余霞,监督处处长王磊锐,食品处处长冯宜敏,扬州质监局局长何西环,宝应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岚峰,扬州质监局副局长彭金山,宝应质监局局长沈宝玲,以及我院领导班子成员、扬州质监局、宝应质监局相关人员出席活动。

    有机食品是食品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高端产品,也是食品工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江苏是全国食品生产大省,宝应是全国知名有机食品生产大县,也是国家批准的全国第一家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拥有全国第一家省级有机食品开发园区。2009年底,由我院、宝应质监局合作共建的国家有机食品质检中心项目正式启动。中心一期用地35亩,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计划总投资近5000万元,其中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大型精密仪器和附属设备达2000万元。我院与宝应局的合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使国家中心更好地贴近产业集聚地,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地处南京的我院食品检测中心将发挥其品牌、技术能力、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定位高端检测和技术保障,主要从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发、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作为食品质量检验员培训基地。地处苏中的宝应中心则侧重有机食品的产品检测、产品研发、产品标准制修订及产品认证咨询服务等。共建后的国家中心既有集团作战的合力,可以显著提高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效率,也有辐射面广、服务多元化的优势,业务范围将从江苏拓展到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等有机食品产业较为发达地区,巩固、扩大检测市场,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袁彪院长在讲话中表示,筹建国家有机食品质检中心,是省院打造食品检测高地的重要载体,也是省院继溧阳检测中心、宜兴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及徐州分部之后的又一次资源整合新模式。省院一定按照合作共建协议要求,对国家中心实施深度统一管理,认真组织好中心的运行,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把中心建成国内一流,政府、社会与企业信赖的国家中心。

    宝应质监局沈宝玲局长表示,将以本次合作共建为契机,不断提升国家有机食品中心的技术档次和影响力,早日将中心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宝应县王岚峰副县长代表中共宝应县委、宝应县人民政府,对合作共建表示祝贺。他表示,合作共建是宝应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喜事,必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宝应县人民政府将不断加大对国家有机食品质检中心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有机产业生产、加工、集散、检测、观光五大基地,努力打造中国有机食品第一县。

    扬州质监局何西环局长认为,本次合作共建是宝应有机产业优势和省质检院技术优势的强强联合,必将成为推动地方有机产业腾飞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强大引擎。他希望合作双方在省质监局领导下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严格遵守双方权利和义务,精诚合作,抢抓机遇,真正实现合作共赢。

    省质监局邱少敏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为有机食品质量安全正本清源、保驾护航是政府监管部门和技术机构应尽的职责。他对本次合作共建提出两点希望:一是有效整合。共建双方在平等合作、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创新,形成有机整体,实现实质性整合。二是实现共赢。通过共建,宝应县借助国家中心平台推动当地有机产业健康发展;省院借助国家中心平台进一步促进能力水平提升,并带动宝应所技术能力提升。

    本次合作共建签约,标志着国家有机食品质检中心从全面建设转向全面运行的新里程,必将开启全省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新局面。目前中心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各项试运行工作运转正常,即将迎接“三合一”评审。相信中心正式建成后,将会以有机食品质量检测为抓手,产检研结合,有力促进食品检测能力的提升,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地区有机产业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