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本次能力验证包裹于2016年8月25日向参加检测机构寄发放,请参加的检测机构在收到包裹后核对以下物品:
1、样品2瓶;
2、附件2 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3、附件3 水中重金属汞含量测定能力验证计划指导书;
4、附件4 水中重金属含量测定结果报告单;
5、收据(如有未收到收据的机构,请确认是否汇款,如已汇款请耐心等待,我部门收到收据后会将收据寄给您。)
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孙姗姗 杨洋
电话:025-84470311、84470350
传真:025-84470350
附件2 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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