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执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43号令),进一步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工作,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