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有测网
目前,食品包装已经成为居民废弃物的最主要来源之一。我国每年包装产品产量3,000多万吨,其中除了纸箱、酒瓶和塑料周转箱之外,其他包装产品的回收率很低,达不到总产量的30%。此外,包装材料中违禁添加剂不当使用、包装制品中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毒有害包装材料非法使用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大量存在。可以说,食品包装行业是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低碳”包装将成为包装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低碳和环保化食品包装的实现,应当建立在保证食品包装安全的基础上,而不是仅仅追求碳排放量的降低。
食品包装主要包括塑料袋、玻璃瓶、陶瓷瓶等内包装及材料,以及纸箱、塑料桶等外包装及材料,这些包装材料中的有害成分都可能因为超标而影响食品质量,损害人体健康。为保障食品安全,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食品包装材料企业的生产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回收等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针对我国食品包装过度的问题,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09年3月31日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此标准为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做出了以下规定:规定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不得超出商品体积的55%,化妆品不超出50%,茶叶不超出25%,粮食不超出10%,不属于饮料酒、糕点、茶叶、粮食的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2014年12月5日,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又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T 31268-2014)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结构要求、材质要求和成本要求等通用要求,适用于商品的包装和使用,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商品的包装,而对于包装的分类,如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在标准中没有刻意去强调和划分。该标准的主要用途是在包装设计之初,提醒包装的设计者和使用者在防止过度包装方面应该注意和考虑的内容和问题。
为了顺应低碳经济及国际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我国食品包装法规和标准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其中不少参照欧美等国先进的研究和标准进行修改,引导着我国出口食品及包装产业向更健康、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向发展,并逐渐纳入国际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这也就预示了对食品包装企业会有更高的要求。
建议企业要时刻关注法规和标准的动态,提高企业的产品竞争力,以更好地发展巩固市场份额。出口食品及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应尽快熟悉和掌握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外先进标准,在选择包装材料供应商时必须严格把关,在包装使用前尽可能将包装材料送往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符合性验证,严禁在包装原辅材料中添加双酚A等国外限制使用的材料,确保食品包装及接触材料符合进口国标准要求。企业需将安全、卫生、健康和环保的理念引入食品包装原料选择、产品制造乃至使用、回收等全过程,开发绿色环保型食品包装材料,加快食品包装产业更新换代的步伐
另外,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包装保护产品功能的同时,减少过度包装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企业也可参考国外的做法,如:建立回收计划,收集那些易于制造包装的原材料,同时鼓励消费者根据包装材料的品质进行收集和分类,创建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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