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农药中心积极筹建GLP实验室
在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化工农药产品检测中心把创建GLP实验室作为中心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对于这样一个全新的领域,为避免“闭门造车”,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前往龙灯集团的GLP实验室进行了一次考察学习,对GLP实验室的体系构建和申请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GLP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直译为优良实验室规范。GLP是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所有方面。它主要是针对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兽药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实验而制定的规范。制定GLP的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即严格控制可能影响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降低试验误差,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性。自从美国FDA在1978年公布GLP法规,规定不符合GLP标准的实验室所提供的实验数据将不被FDA所受理以来,GLP已经逐渐成为国际上从事新药安全性研究的实验室共同遵循的规范。我国的GLP开始较晚,1991年开始酝酿制定GLP规范,2003年SFDA正式颁布GLP规范,意味着我国的GLP建设走上了正轨。
目前化工农药中心已通过CNAS认证并且已经有了较为先进的检测仪器作为硬件基础;在人员配备方面,在原有博士、硕士的基础上,将再引进一名博士后充实科研队伍。中心力争在2-3年内完成GLP实验室建设并通过评审,使检测科研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实现新的飞跃。
GLP培训
2012年国家农药产品检测中心先后派出10人次参加了认监委GLP教材宣贯及检查员培训会议,多次到已通过GLP认证的实验室参观学习,还邀请了专家到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还派员参加了“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相关质控技术”培训班,大大提高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为中心成为国内一流检测实验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3年3月国家农药中心组织全体员工多次参加GLP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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